黑龙江双鸭山社保缴费基数11900元属于 上限标准 ,但需结合当地政策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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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规定
双鸭山市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 13935元/月 (即202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2%)。若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该数值,则实际按300%比例缴费,即13935元×3=4180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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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00元基数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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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1900元,则未超过13935元上限,但接近上限的300%(即358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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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11900元但高于双鸭山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则11900元可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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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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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基数可能是单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选择的缴费档次,常见于职工月平均工资接近或略低于上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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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缴费金额需结合单位缴费比例(通常为职工工资的8%-16%)和个人缴费比例(通常为4%-8%)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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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职工咨询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确认该基数是否基于当地平均工资的60%-300%区间内自主确定,以及具体缴费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