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省鹤岗市,社保基数为11200元时,个人所得税的扣税情况如下:
- 1.社保缴费比例及金额: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即11200元×8%=896元。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即11200元×2%=224元。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5%,即11200元×0.5%=56元。住房公积金:假设缴费比例为12%,即11200元×12%=1344元。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
- 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社保及公积金扣除总额:896元+224元+56元+1344元=2520元。应纳税所得额=11200元-2520元=8680元。
- 3.个人所得税计算:根据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8680元落在第2级税率区间(超过3000元至12000元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8680元×10%-210元=868元 - 210元 = 658元。
- 4.最终扣税及到手工资:总扣税金额=社保缴费总额+个人所得税=2520元+658元=3178元。到手工资=11200元-3178元=8022元。
总结来说,在黑龙江省鹤岗市,社保基数为11200元时,个人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为2520元,个人所得税为658元,最终到手工资为8022元。了解这些扣税细节,有助于个人更好地规划财务,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