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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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职工需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6个月,非财政全额供养单位参保人员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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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符合性
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包括合法结婚、生育一孩/二孩或三孩等。
二、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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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状态
包括正常分娩、剖宫产、流产(妊娠不足4个月15天、4-7个月42天、7个月以上98天)及多胞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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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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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实行单病种付费,市内顺产限额2000-4000元/级,剖宫产4000-5500元/级,多胞胎每胎增加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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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住院分娩按二级医疗机构限额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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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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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与职工医保参保关系保持一致,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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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配偶 :职工未就业但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配偶,可按统筹地区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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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参保 :配偶为非城镇户籍或无业人员且未参保时生育的,男职工可申请生育津贴。
四、申请材料
通常需提交《广元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等材料,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元市近年政策文件,具体以广元市社保中心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