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定医保是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统称,是医疗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含义和管理方式如下:
一、基本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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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指经医保部门审核批准,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各类医院、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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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药店
经医保部门认证,具备医保报销资格的零售药店。
二、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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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订
医保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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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认证
参保人需根据医保部门公布的名单选择定点机构,医保部门通过专业评估后发放医保卡。
三、报销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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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参保人持医保卡在定点机构就医时,符合医保目录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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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额度差异 :不同级别的定点机构(如甲、乙、丙类医院)报销比例和限额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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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机构 :未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药店,医疗费用需自费。
四、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定点管理政策,明确定点申请、专业评估等流程。
总结
两定医保通过定点管理、协议约束和费用报销机制,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同时规范医疗机构和药店的行为。参保人员需通过医保定点机构就医,否则医疗费用无法获得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