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患者在医院就诊时,需先挂"工伤号"并携带《工伤认定书》等材料,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关键流程包括:确认工伤认定、选择定点医院、保留完整病历、及时办理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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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工伤认定
就诊前必须完成工伤认定程序,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向社保部门提交申请。只有持有生效的《工伤认定书》的患者才能挂工伤号,否则需按普通门诊自费就诊。 -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工伤治疗需在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进行(通常为公立医院)。部分医院设专门"工伤挂号窗口",挂号时需主动说明工伤身份并出示认定书、身份证等材料。 -
诊疗与费用处理
- 医生会根据工伤伤情制定治疗方案,用药和检查需符合工伤保险目录。
- 治疗费用由医院直接与社保部门结算,患者通常无需垫付(特殊情况除外)。
- 自费项目或超目录治疗需提前与单位和社保部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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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留存与后续流程
- 保存所有病历、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原件,作为伤残鉴定或报销依据。
- 需康复治疗或二次手术的,需通过医院开具《工伤康复建议书》向社保部门报备。
提示: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患者可挂普通号先行垫付费用,再通过劳动仲裁追偿。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终止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