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由单位缴纳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的缴纳方式及待遇享受规则如下:
一、缴费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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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不再由单位缴纳
自2017年1月起,我国将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但退休人员的大病保险缴费责任已随职工医保转移至个人。退休后不再由原单位承担缴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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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及特殊群体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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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人账户的退休人员 :每月从医保个人账户中代扣15元大病保险费,剩余75元划入个人账户,无需额外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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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个人账户的退休人员 :需按月到指定银行(如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或通过税务部门、社保APP自行缴纳,每年需缴纳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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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若参加职工医保,大病保险费由个人全额缴纳;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则大病保险费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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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待遇享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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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划扣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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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人账户的退休人员,系统每月自动从账户中扣除15元大病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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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个人账户的退休人员,需按月主动缴费后才能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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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需累计缴纳职工医保满15年,退休后才能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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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门诊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后,可申请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报销比例一般为80%-90%(具体比例因地区而异)。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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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大病保险费,退休人员需自行缴费或通过其他方式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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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无需额外缴纳大病保险费,待遇直接从基本医保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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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退休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范围内的政策规定,具体执行以参保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