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延边,若社保缴费基数为6100元,个人所得税扣除需结合起征点、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计算,通常需缴纳155元左右(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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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当前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社保个人部分按基数6100元计算(假设比例约10.5%),则:
应纳税所得额 = 6100 - 5000 - (6100 × 10.5%) ≈ 6100 - 5000 - 640 = 460元。 -
确定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460元对应税率3%,速算扣除数0元,因此个税 = 460 × 3% = 13.8元(四舍五入后14元)。
若忽略社保扣除,则按6100-5000=1100元计税,税率3%,个税33元。 -
实际差异说明
上述结果与155元差异源于计算条件不同:155元基于旧起征点3500元及10%税率(如示例),而现行标准下个税更低。实际金额需根据社保缴费比例、专项附加扣除等调整。
总结:延边社保基数6100元的个税范围通常在14-33元(考虑社保扣除),具体以实际申报数据为准。建议通过个税APP或财务部门核实最终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