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医院病案归档率的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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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标准
根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版)4.23.2.6条款, 三日归档率需≥90% ,且 七日归档率需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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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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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病历需在7日内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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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采用电子病历系统,需通过病案示踪系统实现病历流向的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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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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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标科室或个人需接受批语教育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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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明确转诊患者病历交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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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改进
通过PDCA循环、定期培训及绩效考核等手段,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归档率持续符合标准。
(注:不同地区或医院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指标,建议以最新版评审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