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在浙江缴纳的医保可以转回户籍所在地使用,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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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范围
所有参保人员均可申请转移,包括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及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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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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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支持跨省及省内转移接续,省内转移无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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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可随医疗保险一起转移,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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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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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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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 :需在转出地(浙江)办理医保参保终止手续,获取异地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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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转移 :2022年9月1日起,跨统筹区参保人员可自动办理转移接续,无需额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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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需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及申请表至转入地(老家)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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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接续
转入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会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完成医保账户的接续。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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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差异
转移后医保待遇按转入地政策执行,缴费基数可能不同,但个人账户金额会随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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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时间
医疗保险需在次年1月底前结清欠费后方可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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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特殊处理
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者,无需立即转移,可等到退休时同步转移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四、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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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后医保待遇连续性得到保障,可无缝继续缴纳及享受社保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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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老家重新就业,需在入职地重新参保,但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可合并计算。
通过以上流程,您在浙江缴纳的医保可顺利转回老家使用,确保社保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