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将户口本上的“未婚”改为“已婚”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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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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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需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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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 :需提供本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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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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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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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户籍地与本人不一致,需提供 配偶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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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需提供 村委或街道居委会开具的已婚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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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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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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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户主或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 派出所户政窗口 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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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常住人口登记卡》婚姻状况栏为“已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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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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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民警对材料进行审核,主要核实身份证、结婚证的真伪及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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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变更后,当场在户口本上盖上“已婚”印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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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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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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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改已婚需先完成结婚登记,若未登记需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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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非婚生子女,需先办理出生登记(需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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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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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户籍地与本人不一致,需按上述流程在配偶户籍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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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材料不齐全,需补充相关证明后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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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
- 户口变更后,非婚生子女将依法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四、办理时效
- 一般情况下,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理完成。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派出所,确认具体材料及流程差异。若需办理非婚生子女户口登记,可同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