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报销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政策依据,由国家统一制定并动态调整。以下是关键信息梳理:
一、目录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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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包含西药、中成药、民族药、中药饮片及医疗机构制剂,2025年最新版收录3159种药品(西药1396种、中成药1336种、民族药95种、谈判药品427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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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 :临床必需、价格低廉,全额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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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疗效确切但价格较高,需先自付10%-30%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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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药品 :目录外药品,全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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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项目目录
包含挂号费、手术费、住院费等临床必需项目,如美容、整容等非必需项目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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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
国家规定的必须服务设施(如急救车、住院陪护费)纳入报销,但部分高端服务(如私人会所)不报销。
二、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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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 :药品目录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自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累计新增446种谈判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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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调整 :省级医保部门可在国家目录基础上,对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等补充纳入报销范围,调整幅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15%。
三、查询方式
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查询”服务,输入药品通用名或分类筛选,获取报销信息。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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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外药品 :如减肥药、美容药等通常不在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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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药品 :含国家珍贵药材、保健功能的药品(如人参制品)及预防性疫苗等均不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医保局及权威平台发布的内容,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