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社保基数17300元扣税多少?
要计算辽宁锦州社保基数17300元的扣税金额,我们需要先了解社保缴费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社保缴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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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根据锦州市的规定,社保缴费基数可以在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浮动。17300元的社保基数在这个范围内,所以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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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比例:
- 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
- 医疗保险:单位7.5%,个人2%
- 失业保险:单位0.5%,个人0.5%
- 工伤保险:单位0.2%-1.9%(行业浮动),个人不缴
- 生育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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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金额:
- 个人部分:(8%+2%+0.5%)×17300=1730元
- 单位部分:(16%+7.5%+0.5%+0.2%+0.5%)×17300=3460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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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 - 专项扣除费。假设起征点为5000元,没有专项扣除,那么应纳税所得额 = 17300 - 1730 - 5000 = 105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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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0570元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需要查表得出。假设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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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0570 * 10% - 2520 = 1057 - 2520 = -1463元。由于计算结果为负数,说明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总结
根据上述计算,辽宁锦州社保基数17300元的个人部分社保缴费为1730元,单位部分社保缴费为3460元。由于应纳税所得额低于起征点,所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扣税金额为0元。
请注意,以上计算仅供参考,具体扣税金额还需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和最新的税收政策来确定。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人员或使用税务计算器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