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丹东,社保基数15100元对应的个人所得税需根据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需先扣除社保个人缴纳部分(约341.84元/月)及5000元起征点后,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税。关键影响因素包括:社保缴费比例、专项附加扣除及税率档位,最终税后工资可通过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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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计算
丹东社保个人缴纳部分通常包含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基数15100元时每月约需缴纳341.84元。单位同步承担更高比例费用,但仅个人缴纳部分影响个税计算。 -
应纳税所得额确定
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需从工资中扣除社保个人部分及起征点:
应纳税所得额=15100元-341.84元-5000元=9758.16元。若存在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房贷利息等),可进一步减少应税金额。 -
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9758.16元属于“超过3000元至12000元”档位,适用10%税率,速算扣除数210元:
应缴个税=9758.16×10%-210=765.82元。实际税后工资约为15100元-341.84元-765.82元=13992.34元(未计入公积金等其他扣除)。 -
灵活就业人员差异
若为灵活就业参保,仅能缴纳养老和医疗,基数可能按5480元(2025年医保最低基数)计算,个税结果与职工不同。
提示:实际扣税可能因年度基数调整、专项附加申报差异而浮动,建议通过税务APP或公式动态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