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育津贴领取标准为:参保女职工可享158天产假津贴(难产/多胞胎再增15天),按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具体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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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 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
- 需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实施计生手术;
- 提交身份证、生育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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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方式
- 基础产假15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胎另加15天);
- 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 流产津贴按妊娠月份核定(4个月以下15天,4个月以上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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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产后1年内向单位或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 单位代审后,津贴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
- 异地生育需提前备案,报销时限延长至2年。
提示:男职工配偶未就业可申领50%津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按相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