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因参保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分,具体如下:
一、集中缴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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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集中缴费期
2024年全国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 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缴费完成后即可享受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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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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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延续至202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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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 :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2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同样为2024年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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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张家口市 :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25日,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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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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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
- 出生后6个月内参保并缴费的新生儿,医保待遇可追溯至出生当日;超过6个月参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超过12个月的,按普通居民参保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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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缴费期的处理
- 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居民,可在当年补缴,但需自缴费次月起等待 6个月 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三、缴费方式
可通过手机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等官方小程序进行线上缴费,具体操作流程因地区略有差异。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及各地最新政策,建议参保人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官方通知,避免因政策微调影响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