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医疗保险政策,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要求
-
最低缴费年限
-
男性需累计缴费满30年
-
女性需累计缴费满25年
-
两者均需满足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
-
缴费年限构成
包括 视同缴费年限 (制度实施前的工龄)和 实际缴费年限 (制度实施后的连续缴费年限)
-
退休后待遇
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参保人员无需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要求
- 最低缴费年限 :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需累计缴费满10年(含唐山市最低实际缴费年限)
三、其他说明
-
视同缴费年限 :例如1970年前的工龄可计入缴费年限
-
补缴政策 :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需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至满年限,但实际缴费年限不足5年将无法办理退休
以上政策自2023年1月起执行,调整后的缴费年限标准已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