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符合病种、达到起付线
关于上海大病二次报销的条件,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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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参加职工医保且处于参保状态,退休人员需满足“大病医疗报销限额用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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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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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续保本保险时,最高续保年龄为75周岁(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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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保人未续保,最高续保年龄为55周岁(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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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疾病范围
需符合医保目录内的重大疾病,上海明确包含以下15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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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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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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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末期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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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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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宫颈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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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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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药肺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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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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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友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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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
三、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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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 :起付线为5000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如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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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退休人员年累计门诊/急诊费用未达1300元,次年起按50%比例报销,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
四、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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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齐全
需提供身份证、医保卡、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
特殊慢性病患者需额外提供慢病证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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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通过医保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出院时携带相关材料申请;
门诊大病需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有效期1年,需定期年审。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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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通过其他渠道(如商业保险)报销,则无法同时享受医保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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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病种可能有具体报销比例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医保部门。
以上条件综合了上海市医保政策及搜索结果,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