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可以跨省使用,但需提前备案且报销比例可能降低。关键亮点包括:①跨省就医需备案(急诊可补办);②报销比例因备案类型不同下降10%-20%;③结算执行“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④2025年将全面推广按病种付费,缩小异地与本地支付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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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前提
非急诊跨省就医必须提前在参保地办理备案(如通过国家医保APP),否则报销比例下降20%。急诊可在住院后3天内补备案,电话备案也有效。 -
报销比例差异
已备案或转诊的跨省住院报销约60%,未备案仅50%;门诊慢特病备案后比例下降10%,未备案降20%。部分省份(如陕西)调整后,备案后统一降10个百分点。 -
结算规则
跨省费用按就医地医保目录(药品/项目范围)和参保地报销政策结算。例如,上海就医用上海目录,但报销比例按老家标准计算。 -
优化趋势
2025年底前全国推行按病种付费(DRG/DIP),减少异地与本地报销差距;住院和门诊费用可直接联网结算,无需垫付后跑腿报销。
合理利用跨省医保能减轻负担,但务必提前规划备案并了解当地政策,避免因手续不全导致报销比例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