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津贴调整为98天的政策,综合各地最新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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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标准
女职工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生育津贴按98天计发;妊娠满28周前终止妊娠的,按原标准执行(如不满12周15天、满12周至16周30天、满16周至28周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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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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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如剖宫产):在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总天数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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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如三胞胎共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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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发标准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或30.4)计算,从职工生育当月开始计发至产后指定假期结束。
示例计算 :
若某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顺产98天,则生育津贴 = 10000 ÷ 30 × 98 ≈ 32,667元。
三、申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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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供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用人单位缴费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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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渠道
通过当地社保局官网、政务APP或线下服务大厅提交申请,生育津贴一般每月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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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部分城市对流产产假有特殊规定(如满4个月流产42天),需结合自身情况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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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权益 :生育津贴仅适用于女性职工,男性无法申领。
建议职工生育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确保符合参保条件并了解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