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流程及扣款方式如下:
一、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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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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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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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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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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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患者 :单次住院仅扣200元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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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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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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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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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至30000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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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0000元部分: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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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在职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如三级医院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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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用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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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部分
- 起付标准内的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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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
- 超过起付标准后,按比例报销(如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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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 超出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按90%支付。
三、年度限额与叠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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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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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年最高限额 :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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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支付限额 :6万元(基本医保)+34万元(大额救助)=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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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患者 :单次住院多次治疗仅扣1次起付标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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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
- 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按首次降低50%(如二级医院500元→4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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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转至外地(如三级医院)就医,起付标准提高至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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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 门诊费用先自付,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用现金支付。
五、费用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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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
- 医院直接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合规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由个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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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结算
- 出院时核对费用明细,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院直接结算。
以上政策综合了烟台地区职工医保的实际情况,其他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报销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