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医保缴费年限的规定,综合最新政策文件整理如下:
一、当前(截至2025年4月)的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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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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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实际缴费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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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满2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实际缴费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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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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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和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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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省内不同统筹区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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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6年1月1日起的统一调整
自2026年1月1日起,泰安将执行全省统一的最低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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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满30年(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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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满25年(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三、未达最低年限的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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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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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职工,需补缴至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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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期间按现行费率缴费,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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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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趸缴 :从享受基本养老金之月起6个月内缴费的,自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超过6个月缴费的,从次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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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缴费 :未达到规定年限但未退休的职工,需继续缴纳医保费用直至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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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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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2002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2019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其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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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区转移 :职工医保关系从省外转入泰安的,需累计缴费满10年(含实际缴费年限)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4月25日前已参保及2026年1月1日后退休的职工,已参保人员无需调整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