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
职工医保的最低缴费基数根据地区经济水平和职工工资水平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缴费基数确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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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基数
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但存在上下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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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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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不高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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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基数
以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基数,通常为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具体比例因地区而异。
二、地区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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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多地以当地平均工资的60%-80%为缴费基数,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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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为2024年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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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2024年最低缴费基数为60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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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 :通常按实际工资缴费,但实际执行中可能受政策调整影响,例如:
- 2025年1月起,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为27501元,下限为4492元。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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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低于60% :若职工工资低于当地平均工资60%,则统一按60%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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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高于300% :超过300%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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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确认工资 :若单位无法确定职工工资,则按当地平均工资缴费。
四、缴费基数调整
2025年1月多地调整了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限(如深圳市27501元)和下限(如4492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也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确保缴费基数符合最新规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及部分地区的政策规定,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