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
重病居民医保确实提供报销服务,具体政策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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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含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均包含大病保险,参保人无需额外缴费即可自动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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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对象
所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均可享受大病保险,不限年龄、性别或职业。
二、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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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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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部分 :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如1.8万元)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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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费 :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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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通常为12万元,连续参保满5年后最高可增加6万元,满10年增加12万元。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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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结算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同步完成医保报销,直接减免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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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审核
年度终审时,医保部门审核自付费用是否符合报销条件,符合条件的资金将划入个人账户。
四、特殊门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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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用药可享50%报销,年最高支付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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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重症慢性病 :经鉴定符合条件的患者可申请慢病待遇,扩大报销范围。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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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覆盖3088种药品,含74种肿瘤靶向药、80余种罕见病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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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可报销异地住院费用。
通过以上政策,重病患者可获得显著的经济支持,降低医疗负担。建议参保人及时就医并保留完整医疗费用凭证,以保障报销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