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申请大病救助需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村)居委会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公示后由民政部门审批发放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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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点
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向户籍所在的社区(村)居委会、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部分地区的初审由居委会或村委会负责,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部门。 -
审核与公示
提交材料后,相关部门会核查家庭经济状况及医疗费用真实性,符合条件的将在社区或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或乡镇政府汇总报送至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
资金发放方式
救助金通常由民政部门直接拨付至医院抵扣医疗费用,或通过银行账户发放给申请人。具体方式依当地政策而定,部分地区需提供医疗费用票据原件进行报销。
提示:各地政策细节(如救助比例、病种范围)可能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居委会获取最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