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职工医保退休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最低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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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执行标准
男职工累计缴费满 25年 ,女职工累计缴费满 20年 (均含视同缴费年限)即可退休并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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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起调整后标准
自2026年1月1日起,男职工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 30年 ,女职工调整为 25年 ,2025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缴费年限不足的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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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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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职工,可自愿选择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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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时需按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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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限制
- 补缴年限不计入个人账户金额,且仅限退休时办理补缴手续。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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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包括职工在职期间国家或单位统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全部计入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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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政策 :2025年底前参保人员需在2025年底前完成补缴,否则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四、办理退休手续建议
若需确认缴费年限或办理退休手续,建议联系烟台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身份证、退休证及缴费记录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