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广州城乡医保门诊是否可以报销,需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类型及费用是否在医保目录内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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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内费用可报销
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基本医疗药费,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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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类型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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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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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比例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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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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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支付比例根据病种不同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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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80%,转诊后其他机构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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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不低于85%,其他机构不低于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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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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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要求
需在广州市医保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非定点机构无法享受门诊统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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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普通门诊统筹设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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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1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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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6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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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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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需在基层医疗机构指定专病门诊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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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定点医疗机构,普通诊疗费可享70%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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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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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出示医保卡和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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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进行费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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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由参保人承担。
四、查询方式
可通过广州医保公众号或本地宝平台查询具体待遇标准及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