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合并
根据相关公开信息,河源市自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政策,具体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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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实施时间
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2021年10月1日起合并实施,原生育保险待遇纳入新医保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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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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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调整为原两险比例之和(如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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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合并后,职工缴费次月即可享受生育相关待遇,无需再单独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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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调整
新政策扩大了参保范围,将“个体经济组织”修改为“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新增“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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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变化
生育津贴标准提高,且男性参保人员配偶(无论是否就业)也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河源市已全面实施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确保职工生育保障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