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及全国相关社保政策,医保视同缴费年限的起始年份需分类型说明:
一、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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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时间
职工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统一从 1991年1月1日 开始计算,适用于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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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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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 :1993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及1994年1月1日前参保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视为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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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制企业 :1995年6月30日前的连续工龄及同期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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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个体经济人员 :1996年7月1日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视为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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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养老保险的关系
职工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与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如1978年前的工龄)是分别计算的,两者可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金。
二、城乡居民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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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根据2023年最新政策,江门市城乡居民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 不追溯至1991年 ,而是从 2023年9月1日 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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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与对象
2024年度江门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6元,参保对象为户籍未就业的城乡居民。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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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视同缴费年限从1991年1月1日开始,具体分段按企业类型和工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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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2023年后开始实施,无视同缴费年限,2024年缴费标准为406元/年。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参保类型,结合工作年限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以确认具体待遇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