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中山参保人员跨市就医医保报销的相关政策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适用范围
根据最新政策,中山参保人员符合条件可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住院、门诊特定病种、门诊慢性病等类型,且支持线上办理。
1. 适用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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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退休后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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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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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用人单位派驻异地且符合参保市规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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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人员 :符合参保市转诊规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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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就医人员 :生育时在异地就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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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异地就医人员 :因紧急救治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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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未明确列举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
2. 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按中山本地医保政策执行,与参保地政策一致
二、报销材料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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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粤医保”小程序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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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以下材料至中山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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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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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收费收据(医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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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明细清单(医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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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诊断证明书(医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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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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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效 :备案有效期为3年,需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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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 :需选择中山本地认可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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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急诊就医可先行垫付后报销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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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 :目前仅支持省内跨市直接结算,跨省需通过其他渠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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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特病种 :需在认定有效期内办理选点手续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中山医保官方渠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