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供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关于门诊病历复印的规定,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复印资格与权利
-
合法申请人
包括患者本人、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
患者本人需提供身份证;
-
代理人需提供患者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近亲属需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
-
禁止他人复印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无权复印病历资料。
二、复印流程与材料
-
申请材料
-
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
代理人:患者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近亲属: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
保险机构:保险合同复印件。
-
-
申请部门与时间
-
正常工作日内,门诊病历由门诊办公室受理,住院病历由医务部受理;
-
特殊情况(如医疗争议)需通过科室主任和医务处审批。
-
-
病历范围
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
三、费用与注意事项
-
工本费标准
-
A4纸每张1元,A3纸每张2元;
-
医学影像资料每份收取4元基础费,另加10%材料费。
-
-
费用支付
申请人到财务处缴费,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提交复制品。
-
其他要求
-
复印时需患者或代理人现场;
-
病历复印件需加盖病案室确认章,重要内容处加盖骑缝章;
-
门诊病历通常需出院后15个工作日申请复印。
-
四、特殊情况处理
-
医疗事故争议 :需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病程记录等,由专门部门处理;
-
未成年人病历 :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出生证。
以上规定均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及各地医院具体实施细则制定,患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线上申请(如部分医院支持邮寄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