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职工生育津贴需在生育前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审核通过后约15-20个工作日发放至个人账户。津贴金额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算,顺产98天、难产113天,多胞胎每胎额外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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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生育前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若缴费不足12个月,需补足后6个月内申请。 -
材料准备
需提供身份证、生育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单位盖章的申请表及医疗费用票据。异地生育需额外提交诊断证明和费用清单。 -
申请流程
- 线上: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上传材料,15个工作日内审核。
- 线下:携带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审核时效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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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
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例如月均工资7000元,顺产津贴≈7000÷30×98≈22,867元。难产或多胞胎按对应天数叠加计算。
提示:建议生育后90天内提交申请,确保材料清晰完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需单独确认当地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