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6%-8%,个人2%
福建省医保缴费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缴费主体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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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按职工月工资总额的 6%-8% 缴纳医保费用,具体比例由单位自主确定,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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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按月工资总额的 2% 缴纳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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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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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2024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如2106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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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如421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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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如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为44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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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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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核定
缴费基数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超过300%或低于6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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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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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18%,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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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1.5%,个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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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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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按行业风险类别缴纳,费率在0.2%-1.9%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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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1月起,厦门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50元/人,财政补助800元/人。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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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缴费金额=个人缴费基数×2%(个人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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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保不报销新药、进口药等自费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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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比例不同(职工医保10%,城乡居民医保通常为2%)。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