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养老金病残补助标准,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计发标准
-
缴费年限与津贴标准
-
累计缴费年限满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以内的,病残津贴按参保人员退休时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 执行。
-
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支付 12个月 的病残津贴;每多缴费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增加 3个月 的病残津贴。
-
-
调整机制
- 病残津贴将随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同步调整。
二、其他关键规定
-
领取条件
- 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且办理退休手续。
-
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
病残津贴与基本养老金合并计发,不再单独发放。
-
若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需办理退休手续后开始计发。
-
-
缴费与津贴暂停
- 领取病残津贴期间停止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若恢复缴费,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
三、注意事项
-
地区差异 :具体计发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
弹性退休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弹性提前退休,但需满足当地政策规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统一政策及地方实施细则,确保覆盖主要规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