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职工医保缴费比例由单位缴纳6%-9%、个人缴纳2%两部分构成,部分地区需额外支付大病医疗保险费用(如5元/月)。缴费基数通常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下限为3832元/月,上限为1916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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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较高
用人单位承担主要缴费责任,比例在6%-9%之间,具体依据地区政策调整。例如,合肥等城市可能按9%缴纳,而其他地区可能为6%或8% 。 -
个人缴费固定为2%
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医保费用,若基数为下限3832元,则月缴约76.64元。部分地区需额外支付大病医保费用(如每月5元)。 -
缴费基数动态调整
基数每年根据全省平均工资更新,下限为平均工资的60%(3832元),上限为300%(19160元)。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此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
补充保障与地区差异
部分城市要求单位与个人共同缴纳大病医保,费用较低但覆盖高额医疗支出。不同城市可能在单位缴费比例或补充条款上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职工医保缴费比例的设计兼顾公平与可持续性,建议参保人定期核对缴费记录,确保权益完整。灵活就业者需注意按时足额缴纳,避免保障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