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缴纳380元的城乡居民医保可报销门诊、住院、慢特病及生育医疗费用,最高报销比例达90%,年度累计限额可达百万级别。具体保障范围包括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大病保险分段报销、住院分级比例等,形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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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医院)普通门诊报销55%-85%,年度限额150-420元;高血压、糖尿病等“两病”用药报销50%-80%,部分病种年限额600元。慢特病(如癌症透析)经备案后按住院标准报销,比例45%-75%。 -
住院报销
起付线按医院等级划分:一级200元、二级500-800元、三级700-2000元。报销比例一级85%-90%、二级75%-82%、三级55%-70%,年度限额15万-30万元。跨省就医需备案,报销比例可能降低5%-15%。 -
大病保险
个人自付超1.2万元后分段报销:2万以下报65%、2万-5万报70%、5万以上报75%。困难群体起付线减半,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 -
生育补助
产前检查最高补600元,平产/剖宫产分别报2000元/3000元;并发症按住院标准报销。医疗救助对特困人员兜底,最高支付10万元。
建议优先选择基层定点机构就医以提升报销比例,并确认诊疗项目在医保目录内。具体政策因地而异,可通过当地医保局查询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