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新农合医保报销可前往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如村卫生室、镇卫生院按25%比例报销)或县医保局指定窗口(如福海园东门邮政储蓄银行内的大病二次报销点),具体地址和电话可通过县医保局咨询(电话0554-862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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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地点与比例
村卫生室和镇卫生院门诊费用按25%报销,年累计最高150元;二级及以上医院门诊费用不报销。需携带医保卡和有效身份证明到定点机构办理。 -
大病二次报销地点
由太平洋保险公司承办,办公地址位于凤台县福海园东门邮政储蓄银行内,需当面提交材料并审核。 -
县医保局服务窗口
政务中心一楼(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或信息产业大厦五楼(淮滨西路与胶州北路交叉口)可办理异地就医、参保登记等业务,电话0554-8621866。 -
报销材料准备
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医保卡及身份证原件,大病报销可能需额外补充病历和费用清单。
提示:报销前建议电话确认所需材料及办公时间,避免因资料不全或窗口调整耽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