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满30年,女满25年
根据重庆市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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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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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需累计(含视同缴费年限)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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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需累计(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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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 在上述累计年限内,实际缴费年限需满10年。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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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200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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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部分,或继续缴费至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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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缴费 :退休后仅需缴纳大额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费,无需再缴基本医保费。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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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与退休待遇的关系 :满足缴费年限后,若已领取养老金,则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但大额医保费需继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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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部分早期参保政策(如1993年3月1日前参保)可能有特殊计算方式,但当前统一按上述标准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重庆市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