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现行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对象和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发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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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符合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已参保女职工,可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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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配偶未参保的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男职工可申领一次性生育补贴。
二、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
(一)基础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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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按女职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7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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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腹产 :分别按320%和42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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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妊娠3个月(含)以上流产、引产的,按1.5个月标准发放;3个月以内流产的,按1个月标准发放。
(二)附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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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 :符合90天(含)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可获3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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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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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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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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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生育: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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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三孩家庭:剖宫产额外奖励1000元,二孩额外奖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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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高补贴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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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基础津贴+营养补贴+围产补贴+一次性补贴,部分家庭最高可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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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 :基础津贴+一次性补贴,部分家庭最高可达2.4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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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女职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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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费用承担 :超出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如自费药品、营养药品)由职工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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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 :支持“一次没跑直接到账”,需通过当地社保平台线上申请。
四、政策依据
以上政策依据《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制定,确保生育家庭获得充分经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