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绍兴医保最新政策
- 省内异地购药直接结算: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可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
- 儿童孤独症门诊特殊病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儿童孤独症患者,备案后可在门诊享受住院待遇报销,起付标准400元,最高支付限额28万元,基层医疗机构报销85%,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5%。
- 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850元,个人缴纳620元,财政补贴1230元。
- 门诊报销调整:取消门诊起付标准,提高基层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至65%,提高慢性病门诊累计净报销限额至1200元,扩大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范围,调整慢性病门诊药品范围。
- 新生儿参保限制放宽:非本市户籍新生儿,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或持有绍兴市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即可参保。
一、省内异地购药直接结算政策
- 政策内容: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费用,可按规定由个人账户支付。
- 备注:原可以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国家谈判药品、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等费用,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儿童孤独症门诊特殊病种政策
- 政策内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儿童孤独症患者,备案后可在门诊享受住院待遇报销。一个医保年度内4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28万,符合特殊病种治疗范围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统筹基金报销85%,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统筹基金报销75%。
- 办理流程:市内确诊后,从医院医保办拿备案表,由医生填写后医院盖章,后续由医院端上传至医保局完成备案;市外确诊后,需让医生填写医院盖章后,线上办理(浙里办)或拿到参保地对应经办机构办理。
三、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 筹资标准:城乡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85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620元,各区、县(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230元。
- 在绍高校大学生筹资标准:每人每年58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00元,各区、县(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480元。
四、门诊报销调整
- 取消门诊起付标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含慢性病门诊、急诊)就医,起付标准由原来的50元调整为不设起付标准。
- 提高基层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已备案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参保人员,在市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至65%(肺结核报销比例保持70%不变)。
- 提高慢性病门诊累计净报销限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慢性病门诊(包括其他疾病门急诊)累计净报销限额,由1000元提高到1200元。
- 扩大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范围:已备案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参保人员,在药店购买慢性病药品,药店范围从原来的指定定点零售药店扩大至全市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15%。
- 调整慢性病门诊药品范围:扩大慢性病门诊药品范围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执行。
五、其他规定
- 放宽新生儿参保限制:非本市户籍新生儿,由原政策规定“须持有绍兴市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才可以参保,放宽为“其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或持有绍兴市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参保”。
以上为2024年绍兴医保最新政策的详细解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关注绍兴市医疗保障局的官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