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人民医院新农合报销政策明确,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0%,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20%。参保居民在蒙自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同等报销待遇,报销范围包括门诊和住院费用,但需注意及时提交报销申请并妥善保存相关票据。
1. 门诊报销政策
- 在蒙自市人民医院等县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比例为20%。
- 若使用中药治疗,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可提高5%。
- 每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个人支付最高限额为600元。
2. 住院报销政策
- 在蒙自市人民医院等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0%。
- 若未在蒙自市参保,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且无法享受门诊报销待遇和住院报销比例。
3. 报销流程
- 准备材料:包括医疗费用原始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患者身份证、医疗卡等。
- 提交申请:将材料提交至当地行政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窗口。
- 审核与核算: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核算报销金额。
- 费用兑付:报销金额将直接支付至患者银行账户。
4. 注意事项
- 及时报销:出院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如三个月内)提交报销申请。
- 保留票据:妥善保存所有医疗费用单据,以免影响报销。
如需进一步了解报销政策,可咨询蒙自市人民医院或当地医保部门,确保报销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