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确实支持二次报销,具体政策如下:
一、基本概念
二次报销是指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个人自费部分再次进行报销的制度,主要针对高额医疗费用,且通常由用人单位或政府主导。
二、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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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城镇居民医保(包括新农合)参保人员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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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需超过当地规定的起付金额(如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
三、报销流程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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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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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5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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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3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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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及门诊 :起付标准更低,报销比例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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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额度与封顶线
- 二次报销不设封顶线,但需注意年度累计限额。
四、资金来源
二次报销资金通常由 用人单位缴纳的医保基金 承担,而非个人缴费。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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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仅适用于住院费用及门诊费用中未被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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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起付金额和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较大,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城镇居民医保的二次报销制度为高额医疗费用提供了额外保障,但需符合参保条件和费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