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人员在北京退休时医保待遇的办理需满足以下条件,综合多个政策文件整理如下:
一、退休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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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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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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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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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灵活就业人员: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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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50周岁(需确认档案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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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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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全国累计缴纳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在北京累计缴纳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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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男性累计缴纳满25年,女性累计缴纳满2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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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保待遇享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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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医保 :若未达到医疗保险累计年限,可在退休时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纳至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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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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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退休时缴费基数×12%×不足月数→2%返还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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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退休时缴费基数×12%×不足月数→2%返还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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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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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账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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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50周岁后、女性40周岁后首次参保,账户为“临时账户”,无法在京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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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早在北京参保,避免超龄后首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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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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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确认医保关系是否转移接续,或按原籍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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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在京居住的非京籍人员可加入北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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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核算
- 按北京社平工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计算待遇
四、办理流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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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自查 :通过“京通APP”或社保局平台确认社保账户类型及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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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社保 :通过“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转入北京社保,合并后北京段需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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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退休 :到龄前1-3个月线上提交申请,或线下到北京社保局办理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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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 :参保人员不能重复参保,需清理重复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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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 :已开通异地就医实时结算,外埠职工医保未退休可按参保地待遇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规定,建议办理退休前咨询北京社保部门,以确保信息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