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
根据广州市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要求如下:
一、当前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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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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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纳职工医保满15年,且在本市累计缴费满10年,退休后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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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纳职工医保满20年,且在本市累计缴费满10年,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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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全省标准
广东省计划将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但这一政策预计于203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二、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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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影响
2025年2月实施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将医保缴费年限延长至15年,与养老保险退休年限(男60岁、女55岁)同步。 2014年1月1日前参保人员仍按原10年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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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安排
截至2025年1月1日,已参保人员无需立即调整缴费年限,但新参保人员需累计缴满15年才能享受退休待遇。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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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年限续缴
若退休时未缴满规定年限,可继续参保缴费至满15年(或统一标准)后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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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影响
医保可中断,但中断期间门诊费用无法报销。建议避免无故中断。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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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待遇
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每月医保待遇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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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接续
职工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州市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解读,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