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生育类型和单位工资水平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 计算基数
以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公式为:
$$\text{月平均工资}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text{职工人数}} \div 12$$
若单位工资高于扬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则按3倍计算;低于60%则按60%计算。
- 计发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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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顺产98天 + 奖励假60天 = 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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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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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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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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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2个月: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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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个月: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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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个月: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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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以上: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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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产 :与正常生育相同天数。
- 计算公式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例如:某单位月平均工资8000元,顺产158天,则津贴为:
$$8000 \div 30 \times 158 \approx 41,733.33 \text{元}$$。
二、其他生育补贴
- 一次性生育营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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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扬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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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多胞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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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2024年扬州职工月平均工资9600元,顺产可得:
$$9600 \times 25% = 2400 \text{元}$$。
- 失业女职工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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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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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3000元。
三、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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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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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行为符合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政策。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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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先发放至单位账户,再转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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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计算基数,差额部分不予补足。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扬州生育保险政策,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