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政策调整和生育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 计发基数
以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计算。若用人单位实际缴费月数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
- 计发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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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天数 :128天(原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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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 :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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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 :符合规定的生育可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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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补贴 :正常产/满7个月流产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5%计算,难产/多胞胎按50%计算
- 特殊情况处理
- 若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可一次性补足。
二、其他相关待遇
- 生育医疗费报销
- 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由社保机构与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部分按核定标准报销;异地分娩按实际报销额度执行。
- 一次性补贴
-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可获300元补贴。
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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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需提交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等材料至单位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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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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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将津贴拨付至单位账户,由单位发放给职工。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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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将生育津贴与工资合并发放,需协商退款或从津贴中扣除,但无法律依据支持单位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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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策调整后,生育津贴由单位垫付后统一拨付,职工无需直接申请。
以上标准综合了2016年最新调整结果及近年政策延续性,具体以昆山市社保中心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