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骨折就医可以申请报销,但需遵循“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具体报销流程和比例如下:
一、基本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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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低保户需先通过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如新农合、城镇医保)报销医疗费用,医保通常覆盖住院费用中的约60%-84%(根据参保类型和地区政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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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申请
基本医保报销后,若自费部分仍显经济困难,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医疗救助一般再报销剩余自费的60%。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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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低保户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者无法享受医保报销。部分地区的医疗救助要求参保状态为“正常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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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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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具体报销比例因地区而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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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一老”或无业居民医保的低保户,住院报销比例通常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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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可能将总报销比例提高至84%(如基本医保60%+医疗救助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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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类型差异 :骨折属于意外伤害,通常比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享有更高比例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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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机制
部分地区的医疗救助可视为“二次报销”,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对个人自费部分再补贴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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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交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确保符合医保报销范围。
三、其他可能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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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通过异地就医备案,可享受与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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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专项补助 :部分地区村委会或民政机构可能提供额外救助。
建议低保户及时就医并保留完整病历,主动咨询当地医保和民政部门,以获取准确报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