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医保政策规定,女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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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年限
女职工需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满 25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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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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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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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需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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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条件
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且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政策过渡与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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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底前过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统筹地区需完成过渡,统一执行男30年、女25年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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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后的统一标准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最低缴费年限为男30年、女25年,2025年底前退休但未达标的人员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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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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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未达标,可一次性补缴至最低年限后享受待遇,或继续缴费至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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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入人员需累计缴费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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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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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基准,2020年最低缴费基数为职工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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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如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等可计入医保缴费年限。
以上政策综合了《山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官方文件,确保了政策的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