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补缴或个人承担
职工医保漏缴导致无法报销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单位漏缴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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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与补缴
员工应首先与单位沟通,要求其承担欠缴期间的医疗费用并补缴医保费用。单位需向医保部门提交补缴申请并缴纳滞纳金(按日加收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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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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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无果时 ,可向社保局咨询政策及单位缴费情况,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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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拒绝支付 :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单位未缴社保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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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漏缴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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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期限
若因个人原因(如忘记缴费、账户余额不足)漏缴,需在欠缴后3个月内补缴,逾期可能影响后续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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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与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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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欠缴时,社保部门会按日加收0.05%的滞纳金,且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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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欠缴时,部分地区可能收取5%的滞纳金(如按漏缴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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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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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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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欠缴导致无法报销时,医疗费用由单位承担,员工可垫付后向单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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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当月欠缴则暂停报销,次月补缴后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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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影响
职工医保断缴1个月将暂停报销,中断次月需补缴当月及次月费用且不产生新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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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对补缴期限和滞纳金规定可能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政策。
建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单位拒不配合,可结合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补缴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需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