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荆州市职工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累计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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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年限需达到 30年 (含2001年1月建立职工医保制度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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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年限需达到 25年 (含2001年1月建立职工医保制度起算)。
二、退休条件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认定手续时,需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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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30年(男性)或25年(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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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自2001年1月起不间断计算,且男性不低于21年(即252个月)。
三、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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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达到规定年限,可 选择一次性补缴 或 继续缴费 直至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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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年限按退休当年职工平均工资的8%标准执行。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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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待遇从退休次月开始享受,无需再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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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参保人员尽早达到缴费年限,避免退休后补缴带来的经济压力。
以上信息综合自荆州市医疗保障局及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