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及医保部门的相关政策,医保退休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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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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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满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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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满 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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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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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蚌埠、阜阳、淮南、淮北)要求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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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市(如合肥、马鞍山、池州、宿州)要求实际缴费年限满 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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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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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达到最低年限,退休前可 一次性补缴 所差年限的医疗费用(含大额医疗救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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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后需继续缴费满10年(部分地区15年)方可享受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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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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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包含参保人员在本市及异地参加职工医保的年限,且不同统筹区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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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前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缴费年限将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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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以上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将退休人员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男职工累计30年、女职工累计25年。建议参保人员提前规划缴费年限,避免退休后无法享受医保待遇。